在停火监督问题上,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中朝方面主张,停战以后双方武装力量应即停止一切敌对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自非军事区和对方后方和沿海岛屿及海面撤走,双方指派同等数目人员组成停战监督委员会,共同负责监督停战的实施。
美方要求停战监督机构得以自由出入朝鲜全境,即是说要到对方后方进行地面和空中视察,在维持停战时双方不增加军事力量。
显然,美方十分担心中朝方面利用停战增加兵力。
为了解除对方顾虑,中朝方面在12月3日提出两条补充建议:停战后"双方不从朝鲜境外以任何借口进入任何军事力量、武器和弹药";监督措施分为两部分,即对非军事区的监督由停战委员会负责,对非军事区以外的后方的监督交由中立国监督机构负责。
12月12日,针对中朝方面的新提案,美方提出对案,同意中立国视察后方口岸的原则,但要求轮换部队与补充武器弹药,并提出禁止朝鲜境内飞机场和航空设备的恢复、扩充与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