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我还要补充说明,倘若应用活动一词对那个观点有利,那么对于无神论的观点也必定一样有利。因为难道我们的神学家们能够垄断活动一词,无神论者不是一样能够运用这一名词,而且肯定地说,动物、植物、人类等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广泛的、并且依据一种盲目与绝对的必然性发挥其作用的实体的特别活动?你会说这绝对是荒谬的。我承认这是无法理解的,但我同时肯定地说:根据上述原则,在“自然中所有对象全是一种单纯实体的活动”这个假设中倘若发现有任何谬误,那么这个谬误也必定存在于关于印象与观念的一个类似的假设中。
由这些有关知觉的实体与知觉的空间结合的假设,我们能够进入另一个较前一个假设相比更易理解、较后一个假设更为重要的假设,也就是有关我们知觉的原因的假设。经院学派经常说:物质与运动无论如何变化,依旧是物质与运动,而仅仅是在对象的位置与地位方面产生一种不同。无论你如何将物体不间断地分析下去,它依旧还是一个物体。无论你将物体置于怎样的形状,所得的结果依旧仅仅是一个形状或者每个部分的关系。无论你用何种方式推移物体,你依旧仅仅发现运动或关系的变化。我们无法想象,例如一种圆形运动仅仅是一种圆形运动,而另一个方向的运动—例如椭圆表运动—则会成为一种情感与道德醒悟,或者是两个球形物体的撞击会让人感觉到疼痛,而两个三角形物体的相撞却让人感觉到快乐:如此想象是荒诞的。然而,既然这些不同的撞击、变化与混合是物质能够发生的仅有的变化,并且这些变化根本无法给予我们任何思想或者知觉的观念,于是,经院学派断言说,物质永远不可能产生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