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接受丹尼斯的邀请是我在职业生涯中作出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我很快就发现,之前对他的判断是完全错误的。他是个既友善又有趣的人,拥有极具感染力的热情和乐观,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所不懂的事情是有自知之明的。这个特质,在高管身上非常罕见。换作另一个人,若是处在丹尼斯的位置上,便很容易通过伪装权威或常识来对没有电视网工作经验的事实矫枉过正,但这不是丹尼斯的做事风格。在会议期间,大家有时会讨论到某个话题,而丹尼斯不但不会装懂糊弄过去,还会表示自己不懂,并请求我和其他人帮他解释。他常常会让我在与上级的谈话中牵头,自己则在旁坐视,还会抓住每一个机会在汤姆和丹的面前对我的优点大加赞赏。在播报冬奥会的准备阶段,丹尼斯委任我在汤姆、丹以及公司最高层管理者面前演示我们的策划方案。这对于我来说是个巨大的机会,也是丹尼斯从来不抢他人风头的完美例证。
丹尼斯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天性慷慨的人,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汤姆和丹所创造的企业文化使然。他们是我一辈子遇到过的最真诚的两个人,无时无刻不展露真实的自我。他们不咄咄逼人,没有必须压制的自负,也没有佯装出来的真挚。无论交谈的对象是谁,他们都会表现出同样的诚实和直率。他们的确是精明的商人(沃伦·巴菲特后来说,他俩“或许是世界上存在过,或是他有机会见证的最伟大的管理二人组”),却远远不止于此。我从他俩身上学到,发自内心的真诚友善与职业上的争强好胜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更进一步地说,真正的诚信——对自己有自知之明,对正误有明确分辨,并将此作为行为的准则——本身就是一件秘密武器。他们信任自己的直觉,并且以敬待人,久而久之,他俩所遵从的价值观也逐渐在公司中体现了出来。公司里的许多人拿到的薪水都要比投靠竞争对手所能得到的低许多,我们知道这两人在钱上锱铢必较,但出于对两人的忠诚,大家还是选择了留下。